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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三重區公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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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

114年後備軍人申請緩召公告
發佈日期
2024-03-14
發布單位
三重區公所
類      別
最新消息
內  容


自113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申請,無兄弟姊妹,而生(養)父或母已年逾60歲或死亡者(依徵兵規則年齡計算,僅計算至年次),兄弟姊妹之關係均依民法及民法親屬篇施行法規範。
限制:
(1)生(養)父母俱亡者,不得申請。
(2)本人若為養子(女),須已依民法辦理收養,並經戶籍登記。

國防部後備指揮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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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更新日期:2024-03-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