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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三重區公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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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集

如何辦理放棄/恢復身心障礙補助/保費補助
發佈日期
2020-12-28
發布單位
三重區公所
類      別
社會人文課
詳細內容


一、 身心障礙者辦理放棄/恢復身心障礙補助或保費補助者,僅需攜帶身分證及身心障礙手冊,至櫃臺填寫「身心障礙者社會保險(不)列入媒體交換或放棄補助申請書」即可。
二、 申請放棄身心障礙補助或保費補助者,未來若申請恢復補助時,不得要求追溯補發放棄期間之補助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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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更新日期:2020-12-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