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伍後應辦理健保轉入:
- 一已找到工作者,請在公司辦理健保轉入。
- 無工作者
可再依附父母投保一年.
憑身分證、退伍令到本所社會課辦理健保轉入。
地址: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1號 2.
電話:02-298623451轉156-162社會人文課
歸鄉報到後護照最後一頁之尚未履行兵役義務戳記註銷:
請帶退伍令、身分證及護照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註銷。
地址:臺北市濟南路1段2之2號3樓
電話:02-23432830
有關退伍令遺失補發申請事項:
請洽詢:新北市後備指揮部/臺北市後備指揮部
地址:新北市土城區仁愛路23號/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
電話:02-22668662. 02-22669030
召集令專線: 02-22669034 02-22669004
有關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申請事項:
- 辦理時限:每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
- 應備條件: 依兵役法第41條第1項第5款及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規定,後備軍人符合以下三項條件者,可提出緩召申請:
無兄弟姊妹,而生(養)父或母已年逾60歲或死亡。
限制:- 生(養)父母俱亡者,不得申請。
- 本人若為養子(女),須已以依民法辦理收養,並經戶籍登記。
地址: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1號
電話:02-29862345 役政災防課